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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区扩容升级褚石新村安置点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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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5-2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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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发区扩容升级褚石新村安置点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段 ,招标人为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海宁市农发区褚石新村安置点

建设规模:塘渣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浇筑面积约为 10042 平米,铺设雨污水管道长约 4583 米,管材主要为 PVC-U (S2)、双壁波纹管N160-N600,以及雨污水井、化粪池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 270 万元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农发区扩容升级褚石新村安置点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道路及排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至 2013 年 5 月 27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 222-2 号三楼)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单位介绍信;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三类人员 A 、 B 、 C 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进嘉备案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4.4 .4 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卡确认,预中标单位 IC 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农发区管委会 5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青年路 地 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 222-2 号三楼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吕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511283311 电 话: 0573-87239122

传 真: 传 真: 0573-87239122

2013 年 5 月 21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的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经理

资格

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 (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B类证书复印件)

6

企业类似工程

业绩

 

2009 年1月1日 以后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和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可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

7

流动资金

具有 50 万元(含) 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8

安全生产负责人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9

进嘉施工

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 1 、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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