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吴忠市污水处理公司水质分析仪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吴忠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吴忠市污水处理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LDO 荧光法溶解氧仪 |
套 |
4 |
按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日历天 |
本项目 不分标段 |
2 |
污泥浓度计 |
套 |
2 |
|||
3 |
ORP 分析仪 |
套 |
4 |
|||
4 |
PH 分析仪 |
套 |
2 |
|||
5 |
304 不锈钢浸没式安装支架 |
套 |
1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代理商。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时须递交以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3 报名监督电话: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0953-2138216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投标保证金账户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吴忠市污水处理公司 代理机构: 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产大厦九层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0002
联系人: 马若飞 联 系 人: 茹锦
电 话: 18995333733 电 话: 0951-4102215(兼传真)
邮 箱: 邮 箱: 1219584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