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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雕艺文创园玉雕创意基地道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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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5-24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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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35052013040 的 惠安雕艺文创园玉雕创意基地道路设计(二次招标) 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及其他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惠安雕艺文创园玉雕创意基地道路设计(二次招标) ;

2.2. 建设地点: 惠安县山霞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惠安雕艺文创园玉雕创意基地道路 。分别为 美前路

24米 ,长度约 780米 ;玉龙路 24米 ,长度约 540米 ;湖滨路 24米 ,长度约 520米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 万元 ;

2.5. 招标类型: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相应工程投资概算、后续设计服务等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惠安雕艺文创园玉雕创意基地道路 。分别为 美前路 24米 ,长度约 780米 ;玉龙路 24米 ,长度约 540米 ;湖滨路 24米 ,长度约 520米 。 招标内容为 市政道路设计,其中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软基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道路照明、管道综合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编制概算文件等市政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相应工程投资概算、后续设计服务等)。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投标人如果是外省企业,必须在福建省设有分支机构(可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http://www.fjjs.gov.cn/ ”网站内下载有类似项目的单项备案证明材料,打印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道路或路桥专业 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 1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投资额不低于 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的设计项目。(“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以设计合同书 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载明的数据为准);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至 2013 年 5 月 2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 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大街中新花园6号楼中新大厦五层)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 元。

4.3. 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同时向交易中心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卡” , 超过招标文

 

件发售期限的均不予办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 年 6月1 日 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从企业法人所在地开户行汇出(不受理现金、汇票的缴款方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万元人民币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13040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6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提交地点为 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大街中新花园 6号楼中新大厦五层) ;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工程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的职称证书 ( 原件 ) 和身份证 ( 原件 ) 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工程设计收费不高于按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 [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修订本)规定的70%计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

 

地址: 惠安县山霞镇 ,邮编: 362000 ;

 

电话: 13960270587 传真: / ;

联系人:  黄  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中新花园 39#303室 ,邮编: 362000 ;

 

电话: 15980011262 传真: 0595-87350068 ;

联系人: 小周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13040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一份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进账单或电汇凭证 复印件, 因未提交导致招标人无法及时退回 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 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大街中新花园 6号楼中新大厦五层 。

联系电话: 0595-8737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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