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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工程银河路污水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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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5-25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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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 的 镇江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工程银河路污水泵站、港南路污水泵站、滨江路污水泵站设备安装工程 已经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镇江大港 招标类型: 施工 所属地区: 镇江大港 
(2) 工程规模 : 3万m3/d(银河路)、0.2万m3/d(港南路)、0.5万m3/d(滨江路) 
工程性质: 安装工程 招标金额: 500.0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 年6月至2013年11月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 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范围内的电气、工艺管网、自动控制及设备的安装工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者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同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其中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 
(3)其他条件: 
a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g 、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h 、投标时需出具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原件; 
i 、2013年报名参加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镇江市水业总公司)建设工程的投标单位,如有两次报名后未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镇江市水业总公司)2013年度招标工程的投标;对中标单位进行动态管理(考核)。 
j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K 、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l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17:30前 登录到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报名并至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下载预 审(招标)文件并到镇江市电力路128号3楼获取书面招标文件。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 13186485285 徐华锋 。 
8 、当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行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前到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11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 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合格、技术标合格、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本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规定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其技术标做废标处理,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商务标的审查:评标委员会的商务评委按照评标总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从最低的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如果是,则其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12、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后价格的50%(如有变更增加部分,按照决算审计申报时的该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支付决算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支付决算价款的20%(不考虑利息) 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13 、 投标人不及时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 、其他要求:自 2013年4月1日 起,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电力路 128 号三楼 
联系人: 联系人: 李工 
传真: 传真: 0511-85280398 
电话: 电话: 0511-85280398 
邮编: 邮编: 212001 
E-mail: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22 日 至 2013 年 5 月 28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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