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嵊州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厕清卫、垃圾收集清运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现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嵊州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厕清卫、垃圾收集清运项目 ,工程地点: 嵊州市市区 。
2.2 招标范围: 对嵊州市市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公厕清卫、垃圾收集清运,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即城西片、城北片、城中片、城南东片、城南西片、城东 A 片、城东 B 片。
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2.4 预算投资(每年): 一标(城西片) 396.6 万元;二标(城北片) 397.9 万元;三标(城中片) 384.9 万元;四标(城南东 片 ) 285.7 万元;五标(城南西 片 ) 284 万元;六标(城东 A 片) 119.8 万元;七标(城东 B 片) 129.5 万元 。
2.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2.6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质量标准及嵊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 ;
2.7 承包期限: 3 年(合同签定之日起)
2.8 道路保洁方式: 17 小时保洁、 14 小时保洁、一日二扫三种方式。
2.9 垃圾清运一日二次至四次、垃圾入室至少一日七次以上。
2.10 公厕清卫 14 小时保洁,城中村公厕一日四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主营业务具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环卫经营服务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若注册不在嵊州市范围内的,须在嵊州市注册分公司,且营业执照需在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注册资金在 200 万元及以上,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3.2 法人代表男超出 55 周岁,女超出 50 周岁的公司必须有一名 50 周岁以下副职常年共同参与管理。
3.3 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4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按规定处置串通投标与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不同标投标人属于同一法人、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若中标后被投拆的,视为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处置,中标无效。
3.5 投标人可选择七个标段中任意标段或所有标段投标,但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部分条款
4.1 报名时间: 2013 年 5 月 27 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30 至 4:30 ,地点为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4.2 报名及资料要求:投标单位的交易员(法人代表)随带交易员证及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如需要副职共同参与管理需提供企业任命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为保障本工程顺利实施,允许潜在投标人办理临时交易员证(法人代表),于报名时携带相关资料到建设项目交易部办理。(资料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标段分别购买招标文件): 300 元,售后不退。请于 2013 年 5 月 27 日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30 至 4:30 ,在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4.4 投标保证金:一标(城西片): 70000 元(大写: 柒万 元整),二标(城北片): 70000 元(大写: 柒万 元整),三标(城中片): 70000 元(大写: 柒万 元整),四标(城南东片): 50000 元(大写: 伍万 元整),五标(城南西片): 50000 元(大写: 伍万 元整),六标(城东 A 片): 20000 元大写: 贰万 元整),七标(城东 B 片): 20000 元大写: 贰万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缴纳,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市内投标人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市外投标人以银行汇票的形式入帐缴纳。
4.5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4.6 中标方式: 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6 月 18 日 9 : 30 时,地点: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嵊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嵊州市东圃北路 73 号 地 址: 嵊州大道 123 号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郑 工 联 系 人: 李 工
电 话: 0575-83213566 电 话: 0575-83227198
传 真: 0575-83110263 传 真: 0575-8312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