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区河道 ( 西盐河、龙尾河 ) 清淤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市区河道(西盐河、龙尾河)清淤工程 已经连云港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资金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治理范围是对龙尾河(玉龙泵站至龙尾闸段)、西盐河(玉带河闸至新浦闸段 )两条河道进行整治,其中包括垃圾清理、河道清淤、修复护砌挡土墙及护栏等。
工程计划于 2013 年 6 月 20 开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 2010 年元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需有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3.3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近 5 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
3.4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有类似工程业绩。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派员于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3 年 6 月 19 日上午 09:30 ,地点为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工程项目经理答辩。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市区河道清淤工程建设处
地 址: 新浦区海昌北路 47 号农口综合楼三楼
邮 编: 222000
联系人:赵 伟
联系电话: 0518-8482351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 21-2 号东盛名都广场 B 座五楼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李际良
电 话: 0518-81066153
传 真: 0518-8106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