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神华陕西甲醇下游 加工项目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设计、采购、施工( EPC ) 工作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 、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CSIE13011573
项目名称: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设计、采购、施工( EPC )
招标文件编号: SSMTO-COM-2231/ITB-1306
2 、招标内容
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包括消防废水收集池、雨水监测池、蒸发塘),以下简称为污水生化处理装置。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全厂生活污水、 MTO 工艺水、低浓度生产污水、污染雨水、火炬凝液排放水;消防废水收集池和雨水监测池,接收全厂火灾工况的排水以及不合格雨水,送至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蒸发塘接收浓盐水蒸发装置的高含盐废水以及污水处理场检修或事故时的事故水。
污水生化处理装置由隔油池、 CAF 气浮、 DAF 气浮、加药系统、调节罐、水解酸化系统、 MBR- 膜生物反应器、事故罐、污油回收系统、回用水罐、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除臭系统、加药间、污水控制室及其辅助设施、污水变配电站、部分内污水收集设施等组成。并包括一座 20000m3 消防废水收集池、一座 5000m3 雨水监测池、污水输送泵等,以及位于厂区西南侧的蒸发塘。
投标人负责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含消防废水收集池、雨水监测池、蒸发塘)内所有的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土建(结构 / 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 QHSE 、消防、分析化验等 EPC 总承包商工程,为完成本装置总承包商包建设并实现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
投标人负责蒸发塘的场平、地基处理、护坡、排水沟、道路、照明和详细勘察工作。
投标人负责整个污水处理场的小总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除含盐废水膜处理装置、浓盐水蒸发装置、废碱液处理装置界区外的所有电气、仪表、地管、消防、电信、管廊、道路、铺砌等工作,以及其电气、仪表、公用工程的预留,并完成整个污水处理场管廊及地下管网公共部分的敷设、与界区外部的接口。
3 、工程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
4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 2013 年 6 月 30 日
计划中间交接时间: 2014 年 7 月 25 日
蒸发塘具备投用条件: 2014 年 9 月 30 日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 、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2 )注册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 3 )资质要求: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 4 )业绩要求: 2009 年至今有完成或承担过煤化工或石油化工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规模大于等于 300m³/h 的 EPC 项目(不少于 2 套);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招标文件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 / 套(现金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随招标文件同时提供的基础设计文件、工程统一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试桩报告等资料,收取资料押金 10000 元(现金方式)。投标人将上述资料完好交回后,押金原数退还。
(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5 月 23 日至 2013 年 5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608 房间。
( 4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1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 5000 万(含)以上; 3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 4 )业绩证明资料( 2009 年至今煤化工、石油化工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规模大于等于 300m³/h 的 EPC 业绩不少于 2 套,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需包含处理量证明); 5 )保密确认书(报名审查通过后时随同招标文件领取)。
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他资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 年 7 月 3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
9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 1 号 - 职工之家 B 座 5 层第 4 会议室(地铁 1 号线南礼士路站 D 口向西 400 米后向南 100 米路西即是) 。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 3 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0 、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中经在线网站( www.ceh.com.cn )和神华招标网( www.shil.com.cn )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601 房间
邮 编: 100007
联 系 人:徐茂钧
联系电话: 010-58134667
传 真: 010-58132374
电子邮件: workxmj@126.com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魏佳
电 话: 010-5813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