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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如东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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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5-28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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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二 次 招 标 公 告 (资格预审)

编号:RDS201305009
1、 工程名称:如东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东发改(2012)57号 (2)投资额:19015.00万元
(3)工程地点:如泰运河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4)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天
(5)结构类型: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6/5 至 2013/11/2
3、 标段编号:RDS20130500901 标段名称:如东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
4、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5、其他报名条件: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⑨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⑩投标企业与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3年以来养老保险交费清单(若遇养老保险缴费特殊情况的,应提前与如东县招标办联系,电话0513-68508580)。投标经办人员原则上应参加本工程所有投标活动,中途不得更换(若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变更人员应同样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3年以来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4)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计分法(附件二)。(5) 为了解决建设资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为招标人融资3亿元。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报名前一天将5000万元融资保证金汇入如东三益鸿生污水处理公司指定帐户,中标后,该5000万元作为融资款,签定合同后开始计息。余下的融资款在2013年6月30日前必须将5000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余下2亿元在2013年12月30日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中标单位的5000万元在定标后一个星期内无息退还。(6)中标单位必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科,提交县外企业在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办理的加盖单位公章的2013年度进县备案手续复印件;县内企业办理的2013年度信用管理手册年检备案手续复印件。县内县外企业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资格预审文件(含要求提供的原件、融资保证金进账单原件)(见附件一,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标明正、副本,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预审文件可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的“行业快讯”栏目中下载)。(2)资格预审文件及应提交的有关原件必须按资格预审须知要求密封后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7、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3/5/24至2013/5/30;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计算机网上报名(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2013年5月31日 8:30时至 11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9、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60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00.00 元整。
10、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如东三益鸿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青园路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青园南路52号
联系人:薛文泉 联系人:缪玲玲
电话:84513415 电话:0513-84161150
传真: 传真:0513-8418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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