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的 春麓路东侧道路(春麓路至鲥鱼港路)工程(道路、排水及标志标线)的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模式CA)
1 、 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的 春麓路东侧道路(春麓路至鲥鱼港路)工程(道路、排水及标志标线) 已 由 江阴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新建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 道路长417米,宽16米,最大污水管径1米,投资额约52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道路、排水、标志标线)。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江阴市春麓路至鲥鱼港路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6 月 25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工期 98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 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施工 单位,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 [2006]372 号文件执行):
( 1 )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5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 6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 7 )投标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
(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限于以下原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 ④拟派 项目负责人 的注册建造师证和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如有) 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 2013 年 2 月至 2013 年 4 月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证明(江阴本地企业只需提供本单位全称及企业社保代码供交易服务中心核查)⑦投标保证金票据⑧ 江苏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 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⑨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两者)以及江阴市建设局备案登记的外地进澄建筑业企业年度备案登记表。
5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27 日 起 。
6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6 月17 日 14 时00分 ,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808 室(江阴市长江路 181 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 18 楼)。开标时,请各投标人携带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加密锁,用于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7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JSZF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图纸等的方法:投标申请人首先在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报名成功后在会员系统内的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模块内下载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8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等文件,并采用个人账户支付方式支付资料费用305元人民币,费用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
9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13 年 6 月4日 16:00 时 前,通过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http://www.ggzy.com.cn/jyweb) 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2013 年 6 月 7 日 之前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JSCF格式),各投标申请人至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下载。
10 、本工程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必须是投标人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92030155260000842 浦发银行江阴虹桥支行 )。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票据必须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排序为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息退回;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的出票行与账号应与企业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的开户行及账号一致。
11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2 、 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 , 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13 、 一个标段只能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4 、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www.ggzy.com.cn/jyweb )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审核手续,若中标人在开标前企业库申报信息未获审核通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本工程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 1 、江阴市以外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请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www.ggzy.com.cn/jyweb )”办事指南中下载。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社保证明不予认可。江阴本地企业根据其提供的单位全称及企业社保代码于资格审查时在江阴社保网统一核实,经查实如有不符之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www.ggzy.com.cn/jyweb )中“无在建工程及无报名项目”。
3 、投标保证金按照江阴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 》(澄建 [2008]95 号)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建招【 2009 】 140 号文执行。
4 、 2013 年 2 月至 2013 年 4 月 社保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社保证明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 、 开标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6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模式( CA )进行,网上招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文件,投标申请人须制作生成两份电子投标文件: JSTF (加密投标文件)、 NJSTF (非加密投标文件),其中, JS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的文件,用于网上递交; NJS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文件,用于电子标书光盘刻录,光盘自行购买。
建设单位: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峰
联系方式: 0510-86071207
联系地址:江阴市建设大厦 12 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城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洁
联系方式: 0510-86407033
联系地址:江阴市长江路 45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