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编号 | GC20130529013 | 所属地区 | 南充-西充县 |
项目名称 | 西充县占山乡、车龙乡、凤和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发布时间 | 2013年05月29日 | 截止时间 | 2013年06月03日09时00分 |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西充县环境保护局 |
项目名称 | 西充县占山乡、车龙乡、凤和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西充县占山乡罗堰坎村、占山乡马家户村(华香食品厂处)、车龙乡、凤和乡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分别为占山乡罗堰坎村60个日历天,占山乡马家户村60个日历天,车龙乡80个日历天,凤和乡60个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该项目采用厌氧+好氧+人工湿地处理方式,占山乡罗堰坎村日处理:15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占山乡马家户村日处理:15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车龙乡600吨/日污水处理站一座,凤和乡200吨/日污水处理站一座,具体详施工图。 |
建设资金 | 中央补助和地方投资。 |
其他 | / |
施工1 | 西充县占山乡罗堰坎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比选 |
施工2 | 西充县占山乡马家户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比选 |
施工3 | 西充县车龙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比选 |
施工4 | 西充县凤和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比选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废水乙级)或省级《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废水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或市政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投标人注册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二、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三、本项目严格按川府发[2007]14号文件规定实行压证施工制度。四、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转帐单上注明“西充县占山乡、车龙乡、凤和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保证金”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五、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选。六、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3年05月29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06月03日09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单位:万元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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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1 | E.固定价 | / | 64.00 | 3.20 | |
施工2 | E.固定价 | / | 60.00 | 3 | |
施工3 | E.固定价 | / | 136.00 | 6.80 | |
施工4 | E.固定价 | / | 69.00 | 3.50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3年06月03日09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 西充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西充县晋城镇晋城大道
邮 编:
联 系 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0817-4222223
传 真: 0817-4222223
电子邮件(E-mail):
2013年05月29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