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宁波市(第四批及后续批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开放函【2009】1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市、县财政。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奉化、宁海
工程投资(含接户):工程投资约1.5亿,每个标段工程投资约5000万。三个标段共约70个村,第一标段约24个村;第二标段约23个村;第三标段约23个村。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18个月系统的运行维护期满资产移交完成之日止。
质量目标:同施工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同施工安全标准
招标范围:接户系统、户外管网系统、末端处理系统等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投标共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余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四批及后续批次);第二标段:奉化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四批及后续批次);第三标段: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四批及后续批次)。投标人须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1个标段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宁波市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以上。
3.2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3投标人需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备案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备案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承接的任务量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否则,将视作其投标资格不合格。
3.4 企业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且正在上述政府网站公示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 企业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通报涉嫌行贿的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2号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6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邮 编: 315010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 0574-87253170
招标代理机构: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9号楼802
邮 编: 315040
联系人: 胡工
电 话: 0574-87925576
传 真: 0574-8792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