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3HYLSG0519
一、招标条件
康马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工程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康马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场地平整17524.08平方米,浆砌毛石垃圾坝180.9米;渗沥液处理区;管理区用房333.72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座96.4平方米等附属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5 建设地点:日喀则地区康马县;
2.6 工 期:365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30时至下午3:30-5:30时,前往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德康名居12栋A单元102号(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及以上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
(5)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7)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携身份证到场。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马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康马县城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德康名居12栋A单元102号
联系电话:0891-6626791、13989987157
联 系 人:王先生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