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大农招标有限公司受涉县井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涉县井店镇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二、招标范围(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艺设备、自控和仪表设备、电气设备、暖通设备、化验室设备等全部设备。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水处理设备或环保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2、200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
3、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类似业绩(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北大农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井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镇长
联系电话:13131121719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大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大街351号信诚大厦121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7321844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大农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涉县井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大街351号信诚大厦1211室
邮编:050091
电话:0311-85331620
传真:0311-8533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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