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 | SG1300G13054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3-06-04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6/4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报名地点 | 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182362805 | 联系人: | 徐岳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呼玛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
建设单位: | 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呼玛县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玛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12]3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呼玛镇;
项目总投资:1905万元; 工程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70吨,总库容为34.7万立方米; 计划工期:2013年6月12日至2013年 11月30 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省外施工企业须先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8日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交纳时间为2013年6月4日—6月7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9日上午9时 ,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3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及大兴安岭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孙虓
电 话:13604870565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土石方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1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