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城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GD-20131064F
二、项目概况:2013年7月-2013年12月,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域内(海曙区白云街道、江东区百丈街道、江北区文教街道)的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及与之相关的作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其他资格条件:
3.1、在宁波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2、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
3.3、中心城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及车辆停放场所。
(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证明(办公及车辆停放场所);
4.4、 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审查后返还)。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整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1、标书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楼财务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6月25日14时30分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八、开标时间:2013年06月25日14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十、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采购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剑
联系电话:87317830
传真:87317660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