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南区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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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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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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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南区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发改投资[2013]165 号。项目业主为 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 ,招标人为 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合同段号:NQJL1) 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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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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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防公路以北,新221省道以南、晓星大道以西、中心河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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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道路共计9条,等级为次干路或支路,全长约7.567公里,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1.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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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服务内容:道路、桥涵、绿化、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管线(雨水、污水、通讯、照明等)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的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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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理服务期: 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并满足工程进展需要。( 2013 年6月30日 ~2016年06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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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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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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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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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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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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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估算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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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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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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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X20130529
6761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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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涵、绿化、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管线(雨水、污水、通讯、照明等)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的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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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7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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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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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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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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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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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 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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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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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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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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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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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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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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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业绩要求:企业及总监2009年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须提供监理合同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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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查企业和总监); (3)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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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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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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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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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到 2013 年 6 月27 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和(或)行业快讯资格后审专栏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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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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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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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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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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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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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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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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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50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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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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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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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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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安县城凤山北路与紫石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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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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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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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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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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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宗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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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24058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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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3-8181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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