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分值分配及计算表》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一、 投标人的信誉 10分
1、 企业信誉 10分 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10分,无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奖项业绩必须是市政道路工程,提供其他工程项目的奖项不得分。)
二、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0分 2009年以来有2个市政道路的项目管理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项目管理或监理业务],得2分,每增加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三、 投标人组织机构、人员配备 20分
1、 组织机构 5分 组织机构框图中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并能满足各项建设管理需要,得3分;组织机构框图中机构设置比较合理并能满足各项建设管理需要,加0.5-1分;组织机构框图中机构设置特别合理并能满足各项建设管理需要,加1-2分;5分。
2、 人员素质 15分 A、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高级职称的得2分;另具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4分;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的得5分。
B、拟派往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道路、桥梁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另具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4分;若总工程师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道路、桥梁专业高级职称的得5分。
C、拟派往本项目的合同/计量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得3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的得5分。
注:以上所有拟派人员均须提供证书的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四、 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20分
1、 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20分 第一部分 2-3分
第二部分 3-6分
第三部分 4.5-9分,(9点、每点0.5-1分)
第四部分 1-2分
本项得分10.5-20分
五、 驻地建设及设备配置 10 建设计划基本合理、投入的设备基本满足招标人要求得6分;建设计划比较合理、投入的设备基本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加1-2分;建设计划特别合理、投入的设备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加2-4分。
六、 报 价 30分
1、 项目管理服务费 30分 本工程采用费率招标,有效投标报价(费率)是指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费率的报价,且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控制费率为1.30%。
评标基准费率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少于7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费率(保留两位小数)=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等得30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费率每高出0.01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0.01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0.01个百分点的,采用内插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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