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吾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监理)已由伊发改文件,编号:伊发改投资{2013}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吾县环保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吾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址:苇子峡乡、下马崖乡、吐葫芦乡、前山乡。
2.3 建筑规模:总建筑规模31179M;(苇子峡乡污水处理工程7912M,下马崖乡污水处理工程5206M,吐葫芦乡污水处理工程12786M,前山乡污水处理工程5275M)
2.4 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2080万元 (本项目投资约1700万元)
2.5 本工程招标为监理标段。
本次哈伊吾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的范围如下
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外埠需办理进疆及进哈备案,在建期间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1日20:00时以前(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持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阜企业须持进哈备案证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监理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环保局
联 系 人:刘林国
电 话:18690205895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密市中山北路汇美大厦1单元1604室
联 系 人:蔡恒志
电 话:18690242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