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G-H13136
受 淮北市市容管理局 委托, 就淮北市市容管理局垃圾焚烧炉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淮北市市容管理局垃圾焚烧炉项目
生活垃圾焚烧炉6台
1 、要求新颖、安全、环保、日处理垃圾为15吨到20吨;
2 、焚烧炉烟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垃圾焚烧炉体中心温度达到850-1000度;实现充分完全燃烧;“二恶英”等有毒、有害气体充分吸收、分解,科学的控温系统确保“二恶英”等气体的分解并有效抑制其合成,活性炭吸附室对残余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充分吸收;
3 、采用除尘器、喷淋装置,炭纤维吸附,保证烟尘排放,废水需采用废渣分离器,经分离后,循环利用,废水零排放,无二次污染;
4 、工艺先进,成套设备占地面积小,无需任何辅助燃料;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制造商,有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并保证用户不牵涉相应的知识产权纠纷。
(2) 焚烧炉设计执行标准:JB/T10192—2000 GB18485—2001 GB/T18750—2008;所投产品必须有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二恶英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证明文件;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6月9日8时30分至2013年6月18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投标单位登陆淮北市招标采购网自行报名下载。
四、报名方式:
(1)请登录淮北市招标采购网(http://www.hbzbcg.cn/hbztb/)注册报名,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打印报名回执码,投标时随身携带出示,报名截止时间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网上成功报名后方可投标。
(3)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前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我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将记录次数,列入诚信档案。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项目不分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其他方式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从注册地基本账户(分公司、子公司视为无效)开户银行办理的自带银行汇票(单独递交,不要与投标文件封装在一起)、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投标书接受人核验。
评标结束后,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市招标采购中心留置;正常情况下,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给投标单位。
备注:已缴纳30000元诚信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可免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保证金联系电话:0561-3198203
六、 投标截止日期:
七、开标地点:
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人民中路196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开标二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 中心详细地址:
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淮北市招商大厦5楼西部
邮政编码: 235000
电 话: 0561—3116436 传真: 0561—3111332
联 系 人:杨雷
网址:http://www.hbzbcg.cn/hbztb/Default.aspx
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