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3-1375N21104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厂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0]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厂区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暮云镇暮云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4万吨/天。本次招标工程部分估算约8000万元;设备部分估算约4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厂区内所有土建工程施工及所有机电设备安装的监理。包括:厂区内给排水管网、低压配电网、厂区道路、围墙、绿化等总图工程施工;办公楼、加氯投药间、污泥脱水机房等所有建筑物工程施工;转盘过滤池、A2/O曝气循环生物池、高效沉淀池等所有构筑物工程施工;所有工艺设备、管道、配电设备的安装;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等的监理。具体范围详见图纸。
2.5 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施工阶段工期为 365 天(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允许有一个在监工程。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至少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且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无在建工程。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如果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投标人近四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48个月为有效,按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至少承担过一个日处理量3万吨及以上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厂区监理业绩;或工业厂区建设总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工程中的污水或废水处理系统的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8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长备案登记证”。
3.9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按湘建建【2013】2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只能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年7月9日09:00时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3年 6 月 14 日~2013年 7 月 5 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或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退还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3 年 6 月 18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年 7 月 9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