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3-1375N211047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厂区土建施工工程(第一标段)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0]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厂区土建施工工程(第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暮云镇暮云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4万吨/天。本次招标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其中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约7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细格栅及沉砂池、转盘过滤池、A2/O曝气循环生物池、粗格栅及污泥提升泵房、接触池、配电井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加氯投药间、均质池、污水深度处理提升泵房、终沉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的土建工程,除臭装置基础的预留预埋及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其中,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必须在建设方许可的前提下,总包单位分包给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业绩的单位。
招标文件、施工图包括的范围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 期: 365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2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以竣工验收单注明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以往工程业绩,以往工程业绩指:日处理量在3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承包业绩或污水厂厂区土建总包工程业绩或污水厂厂区所有构筑物土建总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和中标通知书)
3.3 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严格执行,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指:道路桥梁专业、建筑工程专业和给排水专业。
3.6授权代理人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3月-2013年5月的社保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9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省内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长施工登记证》。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即“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厂厂区土建一标段”)。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3年 6 月 14 日~2013年 7 月 5 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或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3 年 06 月 18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控制价将于开标时间10天前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布。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2013年6月27日~2013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以匿名方式提出,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3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复。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年 07 月
08 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补充要求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