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嘉明镇村庄生活污水连片治理示范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泸县嘉明镇村庄生活污水连片治理示范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财政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环函【2012】11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省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44:56 ,招标人为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县发改【2013】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30327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泸县嘉明镇
建设规模:新建2000m?/d的PASG污水处理专利技术工艺的污水处理站1座;铺设DN200mm截污支管500米和DN400mm截污干管1910米;
资金来源: 中央及省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工 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废水乙级)或省级《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废水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0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为项目的牵头人。
3.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4日,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ggzy. 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元,售后不退。
4.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泸县嘉明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代女士
电 话: 0830-8283264
传 真: 0830-828319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501 ﹟ -504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6618054
传 真: 028-6618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