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TS2013061337012091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BOT)项目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6/14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6/20 0:00:00 |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NTS2013061337012091 |
南通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BOT)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招标编号:NTS2013061337012091/0660-137606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BOT)项目已以通发改行审[201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南通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BOT)项目。
2 )项目概况:
(1)批文号:通发改行审[2012]144号。
(2)建设地点: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陈桥北村(九圩港河东侧、刘陈河界河南侧)。
(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00亩(无偿提供),总建设规模为设计处理能力100万吨/年。一期处理能力50万吨/年,预留50万吨/年的二期改造能力。
(4)运作模式:采用特许经营(BOT)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特许经营权年限:不超过15年。
3 )招标内容:南通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权。
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3年(企业注册日期在
(2)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工艺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生产设备。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及简介。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的专业技术力量,包括拥有的技术人员和完整的技术管理体系,须提供相应人员配置及机构设置。
(4)企业财务良好。提供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信誉状况良好。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 3 年 ( 企业注册日期在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确定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各申请人于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城管局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地 址: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
邮 编: 226007 邮 编: 210009
联 系 人: 王刚 联 系 人: 梁石、冯彦刚
电 话: 18962983203 电 话: 025-83300827 15850500352
传 真: 0513-59001419 传 真: 025-83314838
附件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70分,商务部分30分。评标包括考虑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财务状况、筹资方案、建设方案、技术方案、风险控制、运营管理方案、产品与销售体系及对该项目投资金额、特许经营年限、项目负责人答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联合体投标人须其中一家满足评分标准;联合体投标人条件不累加,以联合体投标人中最高条件者为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70分)
1. 企业综合实力:(满分10分)
(1)具有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产相关业绩,并提供具有认定资质的地市级或相当部门的鉴定材料的,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业绩分最高为6分。
(2)投标人自身有设备研发(须提供专利或专有技术证明或证书)或制造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项2分,共4分;没有的,不得分。
2. 企业财务状况:(满分5分)
(1)评委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分别对各家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满分3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进行评分(满分2分)
企业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得1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2分,(联合体不得累加,以牵头单位注册资金为评审依据)。
3. 企业筹资方案:(满分5分)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筹资方法合法性、筹资渠道通畅性、有无筹资明确对象且有无筹资对象支持证明、筹资条件中是否含有损害招标人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内容、筹资成本合理合法性、筹资金额及时间是否满足项目建设投资需要等方面进行评审,按:
A. 筹资成本合理合法、筹资金额及时间较好满足项目建设投资需要,得5分;
B. 筹资成本合理合法、筹资金额及时间基本满足项目建设投资需要,得3分;
C. 筹资成本合理合法、筹资金额及时间较差,不能或难以满足项目建设投资需要,得0~2分。
4 .项目建设方案:(满分10分)
投标人的建设方案应包括:总体平面布局、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设备采购计划、人员培训计划、调试和试运行方案。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按:
A. 方案充分合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有能力配套建设新型建筑材料实验室,且切实可行,得分8~10分;
B. 方案较合理,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般可行,得分4~7分;
C. 方案可行性较差,得分0~3分。
5. 项目技术方案:(满分15分)
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建设内容,根据自身经验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技术处理方案。其技术方案应包括:工艺流程与设计优化方案、使用该工艺达到的排放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分类后残余垃圾处理方案(满分15分)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按:
A. 工艺路线、技术方案及设备配置的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得分11~15分;
B. 技术方案较为合理,工艺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稳定可行,得分6~10分;
C. 技术方案可行性差,得分0~5分。
6. 项目风险控制:(满分5分)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对包括周边环境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等风险控制的分析客观性、合理性及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按:
A. 分析客观、合理,预案针对性强、控制效果好,得4~5分;
B. 分析较客观、较合理,预案针对性一般、控制效果一般,得2~3分;
C. 分析不客观、不够合理,预案针对性差、控制效果差,得0~1分。
7. 运营管理方案:(满分10分)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运营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A. 投标人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案科学合理,社会、经济效益优良,得8~10分;
B. 投标人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案科学合理,社会、经济效益一般,得4~7分;
C. 投标人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案科学合理,社会、经济效益较差,得0~3分。
8. 产品与销售体系(满分10分)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方案生产的产品及其销售体系方案进行评审。
A. 投标人的建筑垃圾利用产品及销售前景、盈利能力较好,社会、经济效益优良,得8~10分;
B. 投标人的建筑垃圾利用产品及销售前景、盈利能力一般,社会、经济效益一般,得4~7分;
C. 投标人的建筑垃圾利用产品及销售前景、盈利能力较差,社会、经济效益较差,得0~3分。
商务部分:(30分)
1. 项目投资总额:(满分6分)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拟投资金额进行合理性分析,并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投资金额。(一期工程应考虑二期预留,按年处理建筑垃圾量100万吨计算投资额)
(a)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C;
(b)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C时得满分,每高于C一个百分点扣0.4分,每低于C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用公式表示如下:
│C1-C│
F1=F- C ×100×E
式中:F1—投标人总价合理性得分;
F —总价合理性满分值(满分6分);
C1 —投标人的评标价;
C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
评标价高于C时,E=0.4;评标价低于C时E=0.2。
2. 特许经营年限(满分10分)
(1)中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承诺项目特许经营年限等于15年的,取得基准分7分;承诺项目特许经营年限每减少1年的,加0.6分。
3. 项目负责人答辩(满分14分)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投资方案中的项目负责人及业绩、对项目方案的表述、应辩能力、对政府扶持政策的需求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满分14分。
A. 投标人对项目投资方案中的项目负责人及业绩、对项目方案的表述、应辩能力较好、对政府扶持政策需求较少,得10~14分;
B. 投标人对项目投资方案中的项目负责人及业绩、对项目方案的表述、应辩能力一般、对政府扶持政策需求较多,得6~9分;
C. 投标人对项目投资方案中的项目负责人及业绩、对项目方案的表述、应辩能力较差,对政府扶持政策需求很多,得0~5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以上评分办法对初审合格的各家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序推荐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