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工程石柱县桥头镇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1)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桥头镇污水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桥头镇。
2.3 工程规模:铺设污水管网
2.4 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污水管网、检查井、分流井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 2 招标文件 1000 元 / 份,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区写字楼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桥头镇
联 系 人:
电 话: 136094893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江北区海尔路6号庆业巴蜀城12栋31-1
联 系 人:
电 话:023-67119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