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中 污水处理厂工程 己由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地点为新疆五家渠市共青团农场,招标人为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
2、项目名称:中粮长城葡萄酒新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中粮长城葡萄酒新疆有限公司300T/d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并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中法人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具有与招标所需设备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厂商,并具有同类大型项目成功经验;
10)有酒类或相关行业三家以上实施经验。
5、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自2013年6月18 日至2013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厂家代销产品的授权书(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 年7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第2会议室
(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7、其他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44
电 话:010-88354433-350、209;
传 真:010-88356031
联 系 人 : 李雪莹、王瑞
电 子 邮 件: lxying-123@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中粮集团审计监察部效能监察部
办公电话:010-85006768 85006070
手 机:13141316776 13311469311
传 真:010-85617822
邮 箱:zb@cofco.com
日 期: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