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银藤路(畅扬路-清扬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银藤路(畅扬路-清扬路)西起畅扬路,东至清扬路,道路全长595.41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4m,其中机动车道16m+ 2X4m绿化带+2X5m人行道。
工程分项包含机动车道、人行道、附属构筑物、交通工程、污水管道工程、雨水管道工程、绿化给水管道工程、给水管道工程。投资约1300万元。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监理咨询。施工、监理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7月20日,竣工日期:2013年9月20日,总工期:6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a、一般业绩:从事施工年限3年(含3年); b、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至今)内完成类似工程合同数量不少于3个(含3个)(至少一项在疆业绩),其中包括在建工程,且类似工程合同业绩金额累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
备注: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已在招标办备案)。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能按合同约定履约,重合同守信誉。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中级职称;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不少于一项;项目负责人担任年限:不少于两年(含两年)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报名条件:报名单位需要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外省单位进疆备案登记册副本。
以上资料带原件审验留复印件贰套(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报名后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施工采用资格预审,凡报名单位报名后,需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于 2013年6月20至 2012 年6月26午18:00之前(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盈科广场5012室 邮编: 830002
联系人:尹建军 张爱滨 联系电话: 0991-3678856 0991-3678326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乌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邮编: 830062
联系人: 岳小娟 联系电话:0991-7787636 传真: 0991-8835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