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电镀中心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芜湖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电镀中心污水处理厂工程,共分 一个 标段, 总建筑面积4416.7㎡,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2209.7㎡)、1#仓库(315㎡)、2#仓库(405㎡)、空桶间-装桶间-实桶间(192㎡)、设备间和退镀车间(702㎡)、危险废物中转站(252㎡)、消防水池与泵房(341㎡)、废水处理站安装、雨污废水及道路等工程;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厂区内雨污水及道路等工程。 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963.58 万元 。
项目建设地点: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屯快速通道以东,经西路以北) 。
招标范围: 土建、安装及配套附属等 。
计划工期: 一期工程270个日历天,二期工程150个日历天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并在相关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3.2 安徽省外进皖企业须按《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完成进芜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开标时提交进芜备案证明) 。
3.3 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07月11日10时00分 ,地点为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 、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拾万元 。上述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均宜在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投标截止时间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8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一期房屋工程、构筑物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退还 )。
9 、付款方式(可分期验收结算)
一期工程:房屋工程、构筑物全部主体封顶付至单项工程价款的50%,雨、污、废水管及道路水稳层全部完成付至工程造价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造价的80%,工程经审计确认后付至工程造价的95%,余款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二期工程:雨、污、废水管等及道路水稳层全部完成付至工程造价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造价的80%,工程经审计确认后付至工程造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芜湖县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241100
联系人:
电话:13965175070
传真:0553-8828048
电子邮件:7157076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址:芜湖县城芜南路延伸段(县“三个中心”大楼)
邮 编:241100
联 系 人:
电 话:0553-2567731
传 真:0553-2567855
电子邮件:1531195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