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天财采计[2013]112号)的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门市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服务供应商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MGP13-30
二、项目名称: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服务
三、招标内容: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服务
四、投标人资质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包括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服务等内容,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投标人须在天门市城区有300?及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及稳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在竟陵和侨乡经济开发区范围内25亩及以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6.投标人所使用的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车辆驾驶员近2年内无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质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办公场所和消纳场证明文件(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北京时间2013年6月24日开始,截止2013年7月3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达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万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7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天门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9号)
九、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请注明:(公司全称)保证金 元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实时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上述帐户。
十、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所有信息将在网上公示,请各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一、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电话:0728-5336818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