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招标项目 东南污水处理厂厂外二级管网工程--博爱路至321国道南侧截污管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主管部门 以 南发改资【2012】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东南污水处理厂厂外二级管网工程--博爱路至321国道南侧截污管道工程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东南污水处理厂厂外二级管网工程--博爱路至321国道南侧截污管道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路,总长度约为
(3)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4)工期要求:工期约120个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竣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3 、招标范围:松东南污水处理厂厂外二级管网工程--博爱路至321国道南侧截污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市政工程部分(污水管管道、牵引管、标准检查井、拆除及恢复)以及绿化工程部分(乔木、灌木、种植草皮)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3、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 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上岗证书(或管理手册或资格证书),且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 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提供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6、 业绩要求:
7、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 具备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9、 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 ( 狮山镇博爱路 10 号 ) 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银行缴款 ,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报名。
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
电话:0757-86680001 联系人: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
传真:0757-86227669-804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1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开户证明;注册建造师证(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施工员资料、安全员资料、人员社保证明、
明人及上岗证书(或管理手册)。 业绩资料等的原件备查,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必须提供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2 、递交时间:
3 、递交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
4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 )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网(www.shishan.gov.cn)发出
八、 其他
1、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 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招标人将对其进行罚款每天5000元。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 中标人在收到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将20万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及确保中标人将施工期间对原路面及其他一切因本工程的施工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坏恢复原貌。若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将施工期间对原路面及其他一切因本工程的施工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坏恢复原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招标人将另外聘请施工单位进行恢复,产生的一切费用通过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支出,若修复费用超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超出的费用在本工程结算时扣除。若中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将施工期间对原路面及其他一切因本工程的施工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坏恢复原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退回。
6、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协商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九、 联系方式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电话:0757-86681978
联系人: 刘勇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四路三号附楼(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227669-802
传 真:0757-86227669-804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