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光明新城雨污排水汇流井及涵、管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兴文县光明新城雨污排水汇流井及涵、管建设项目 已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兴发改固[2013]36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县财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 (招标事项核准号为 兴发改固[2013]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30508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兴文县古宋镇光明坝
2.2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雨水汇流井4m×4m,约140米(4m×4m)排洪钢筋砼盖板涵,约140米污水管(DN1000)建设,包含挖填方、检查井等 。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工期: 90 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近3年来至少承建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得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3 年 7 月 3 日 23 时 59 分 , 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街164号
邮 编: 64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1-8829190
传 真: 0831-8829193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10
邮 编: 640041
联 系 人: 黎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2013年 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