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废水处理  工程师  信息  VOC  工艺流程  树脂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27 19:54
浏览次数: 136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潮阳发改投[2013]39号、汕潮阳府复函[2013]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银行贷款及省专项资金补贴。招标人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划用地面积为29749.7平方米,建设规模为1.5万吨/日(一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及污水收集管网。投资估算为15745万元。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等工作。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主项资质),并同时具备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项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须非牵头人提供)。
3.2投标人必须为2012-2013年度汕头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Ⅰ组、Ⅱ组名录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提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本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提供)。
3.4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各专业负责人(市政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工程经济、岩土)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注册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非牵头人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其中一方为勘察设计单位,另一方为施工单位,且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是本项目的牵头人;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6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 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至2013年 7 月 3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双方分别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双方分别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汕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证明材料(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网页中打印投标人“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建造师的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料须牵头人提供)。
(4)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给水排水)及各专业负责人(市政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工程经济、岩土)身份证、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注册执业资格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非牵头人提供)。
(5)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分项负责人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双方分别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现场递交本招标公告所需的报名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双方同时到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投资招商网、汕头建设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日报》、《南方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0754-844602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0-87242959 0754-86565098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