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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东方大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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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2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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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首次公告]灌云县东方大道(324省道-人民东路)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A201306006
工程名称 灌云县东方大道(324省道-人民东路)一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6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7月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 、 灌云县东方大道(人民东路至G204)一期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灌发改投资【2011】127号文 批 准建 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市政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污水干管约

1300 m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污水管网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灌云县东方大道一期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有资金,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人民东路至G204

(8)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8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10 月 29 日,工期 90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

3 、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 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 、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苏建招2005[580]号)。

 

5 、资格后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招标文件中必选的必要合格条件,即为资格后审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投标人在资格后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合格至少应满足以的条件):

⑴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已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 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 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⑻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⑼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其他条件

(1)申请人在中标后必须在灌云县注册法人或非法人分公司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灌政办(2006)50号文件

(2)建造师的资质使用执行苏建管企[2008]19号文;

(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三类人员ABC类证件。

(4)项目经理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的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的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己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的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5)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外省市投标单位在资格后审申请书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本市企业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6)外地投标报名企业提供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企业无不良业绩必须由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

(7)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直辖市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文等)。

(8)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规定;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连建管[2011]72号),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或市《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9)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

(10)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11)本项目执行建市(2007)72号文件,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企业报名。

(12)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13)友情提醒:各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递交投标文件,监管部门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8 、合同价款的支付

l 双方 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工程量的80%,并经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95%,另留结算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

l 9 、 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报名。

网上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6月 27 日00时00 分至2013年7 月 2日24 时00分。

2 )投标人除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外,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获取相应投标光盘(光盘获取方式为: 2013 年6月27 日—2013年7月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提醒:①依据苏建招办[2011]2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并行, 开标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电子标书(光盘),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光盘。

③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投标文件光盘在开标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可一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同时递交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光盘(非加密) 、纸质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④开标时,工作人员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⑤依据苏建招办[2011]2号文相关规定,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

www.lygztb.com.cn)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3

江苏CA 总部(南京) 徐琢煜 025-96010 13505156040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广联达软件 郑磊 13812332568

3 )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企业法人身份证、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便进行检察院查询,资料提供截止时间为 2013 年7月 3 日17:30 ,如投标报名单位不提供以上资料,则认为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

10 、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 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 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1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 送上述资料。

11 、资格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 或人民币 3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提交到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13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

1 、投标报价占75分;

2 、施工组织设计占18分(含拟报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陈述和答辩2分);

3 、投标人经历、业绩及奖项占5分;

4 、基础信誉2分。

● 投标报价(75分)

说明: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5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为基准价。

●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5分

2 、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要求各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0.5分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6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0分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分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

9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5分

10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2分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A 、陈述、答辩程序及方法

(1)、陈述及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3)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顺序与开标顺序一致,评标委员会按顺序逐一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4)项目负责人陈述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工程,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对企业作情况介绍,陈述时间必须控制在8分钟以内。

(5)陈述结束后,评标委员委负责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向项目负责人提问,由项目负责人答辩,提问不得超过两道题,答辩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6)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7)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与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无力承建该项目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 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10分钟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否则视认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B 、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

(1)、对工程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现场各种条件深入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楚,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得1分。

(2)、对工程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楚,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得0.7分。

(3)对工程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现场各种条件有一定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表述基本清楚,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得0.5分。

(4)对工程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楚,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得0~0.3分。

C 、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1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0.7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0.5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0~0.3分。

说明:陈述、答辩程序及方法

(1)、陈述及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3)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顺序与开标顺序一致,评标委员会按顺序逐一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4)项目负责人陈述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工程,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对企业作情况介绍,陈述时间必须控制在8分钟以内。

(5)陈述结束后,评标委员委负责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向项目负责人提问,由项目负责人答辩,提问不得超过两道题,答辩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6)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7)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与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无力承建该项目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 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10分钟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否则视认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一)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二)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0≤ 优<1 1≤良<2 2≤中<3 3≤差<4

● 企业经历及业绩(5分)

1 、企业业绩(2分):企业于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类似市政污水管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含)以上,提供一项得1分,提供两项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类似市政污水管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含)以上,提供一项得1.5分,提供两项及以上,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该上述工程是指已竣工的工程。

注1:投标人开标时一次性提供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网上可查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原件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

注3:企业业绩和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得重复,重复部分,不予计分。

● 信誉(2分)

说明:本项指标依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1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地市级检察机关(须查询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方面的证明。

2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3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4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5 、备注:

5.1 此证明必须是企业工商注册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

5.2 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 、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 、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5.3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 、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 、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按照“08”清单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予以公布。各投标单位应根据该控制价,及时调整各自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高于该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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