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四师六十七团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第四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3〕3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师六十七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四师六十七团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第四师67团
2.3 建筑规模:300立方米清水池一座,供水管网4908米,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排水管网7364米,锅炉房1186平方米,7MW热水锅炉2台,供热管网2*3270米。
2.4 计划工期:2013年完成建设。
2.6 本次项目招标的范围如下:
1)300立方米清水池一座,污水提升泵站一座,锅炉房1186平方米土建施工;
2)供水管网4908米,排水管网7364米,供热管网2*3270米管网材料采购;
3)供水、排水、供热管网施工及安装;
4)2台7MW热水锅炉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土建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房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许可证。
材料采购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验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供热管网2*3270米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
管网施工及安装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许可证。
锅炉采购及安装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6月27日至2013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书原件以及公司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套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政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师六十七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86号锦城大厦七楼
邮 编:830063
联 系 人:刘奕军、王琴琴
电 话:0991-8852441 传 真:0991-8865994
8、监督电话
四师招标办:0999-8182557、818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