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3FGC04008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世行贷款宁波市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江东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世界银行贷款及市、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实施主体为江东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规定对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福明街道桑家村,北临滨江大道,西靠后西河,东侧为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9400m2。转运规模为610t/d(厨余垃圾210t/d,其余垃圾400t/d);环卫专项车辆停车位约230个。
项目总投资:38651万元。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控制在24147万元(含)以内,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招标类型及范围:勘察、设计招标,包括主体及辅助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编制。
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15日历天(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同步);方案设计及优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预算:50日历天;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编制: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要求的勘察资质为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同时满足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或由满足设计资质和满足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本项目对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为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对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5 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王侃 、杨碧琴
联 系 电 话: 0574- 87199861、87197634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外洋路6号
电话: 13586834499 传真:0574-87731619
联系人:邹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