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2]19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筑垃圾再生路基填料及小型预制构件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环绕西安、咸阳两大城区,起自临潼区零河以北,设枢纽立交与连霍高速公路相接,止于户县谷子硙,设枢纽立交接京昆高速。路线全长约122.27Km(含9Km新西宝共线段),主线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20Km/h,路基宽度34.5米。全线路基填方853.3万立方米,挖方343.5万立方米,桥梁总长30485.4米/39座,互通式立交17处,分离式立交55处,通道97道,涵洞177道,天桥46座,服务区4处,匝道收费站9处,连接线9.22公里。
2.2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计概况
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设计全线共计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再生料327.5万立方米,其中建筑垃圾再生路基填料供货预估数量为325.1万方,小型预制构件所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预估数量为2.4万方。主要使用范围为:一是用于K32+740~K121+778段路基填筑;二是用于生产路肩免烧砖、房建填充砖、隔音墙生态砖、围墙基础砌块砖。
2.3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2.3.1建筑垃圾再生路基填料采购招标供货总量为325.1万方,共分3个标段,其预估供货数量和计划供货期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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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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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供货
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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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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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场(储料场)设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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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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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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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再生路基填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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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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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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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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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上路桩号K41+500,且上路综合运距不大于10Km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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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2+000~K50+440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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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填料加工场(储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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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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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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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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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上路桩号K98+500,且上路综合运距不大于5Km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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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9+900~K99+980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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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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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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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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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上路桩号K115+500,且上路综合运距不大于5Km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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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9+980~K121+778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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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小型预制构件采购招标供货总量为4.8万方(其中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2.4万方,水泥、砂子等2.4万方),共分2个标段,其预估供货数量和计划供货期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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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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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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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供货
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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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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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场设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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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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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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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预制构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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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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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肩免烧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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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7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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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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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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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K63+700段落路面及房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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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或房建工程承包人施工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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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填充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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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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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音墙生态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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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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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基础砌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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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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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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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肩免烧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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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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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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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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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3+700~K121+778段落路面及房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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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填充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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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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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小型预制构件采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预制,所用骨料由供货人自行生产或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建筑垃圾再生路基填料采购招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应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为其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合作意向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并最多获得2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2小型预制构件采购招标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及小型预制构件生产、销售),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为其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合作意向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并最多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3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1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②~③证件的彩印件一份(彩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但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7月14日9时,集中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将向建筑垃圾再生路基填料采购投标人收取50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向小型预制构件采购投标人收取20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 710075
联 系 人: 张先生 罗先生
电子邮箱:xxbhx2012@163.com
电 话:029-36383780
传 真:029-36383575
2013年7月5日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