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废水处理  工程师  信息  VOC  工艺流程  树脂 

光泽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武林路段)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07 18:38
浏览次数: 111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闽建信延「2013」招03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泽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武林路段) 已由 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光发改[2008] 105 号 ,项目业主为 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 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光泽县武林路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2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武林路段污水管道工程,工程起点为W1号井,终点为W71号井 。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南通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含增项)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B级(含B级)以上或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含三级)以上;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7 月 04 日至 2013 年07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光泽县凤凰花园3#楼102室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购买招标文件 300 元人民币(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明“闽建信延「2013」招036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 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7.1.本工程执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人社﹝2013﹞126号文,南平市外施工企业应在参与项目投标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指定的账户转入企业工资保证金。未中标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退还。
7.2.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
7.3.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工资保证金账户 ;注明“ 闽建信延「2013」招036号 工资保证金”字样
7.4. 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的工资保证金。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7月19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大厅(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3. 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8.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http://www.fjbid.gov.cn ) 或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 )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光泽县城区 邮编:354100;
电话: 13850921392
联系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南福路22号17栋六层, 邮编:354000 ;
光泽联系人: 王 小姐 史先生 。
电话: 0599-7931659 13850997689 , 传真: 0599- 7931659 ;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