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重金属工业废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重金属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已由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以郴加备【2013】3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与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重金属工业废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2.3 建设规模 和标准:建设一座处理规模3500m³/d的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管网。核心处理流程采用电化学工艺,出水水质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一类标准,其中Pb、As、Cr、Zn等4个污染因子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 类标准。
2.4 工期要求:20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者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取得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资质。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4 拟任的该项目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者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5 近5年以来,至少有2个采用与本项目相同工艺、日处理规模为3000吨及以上的污水(进水水质含多种重金属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成功案例,其中至少有1个出水水质中一类污染物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 类标准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以合同和相关验收报告为准);
3.6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具有第 3.5条规定 类似业绩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持 ① 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③设计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原件)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⑤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合同和相关验收报告为准); ⑥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时),( 属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均要携带)于
(上述资料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2 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了入湘备案登记证,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郴州以外设计企业报名时须在郴州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办理好外地设计企业入郴登记备案,《外地入郴设计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请到郴州勘察设计QQ群共享内自行下载(QQ:107156203);郴州市外施工企业报名时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号)文件要求,办理单项登记申请;
4.3 所有参加投标报名的企业报名前必须按报名要求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到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规划建设科办理备案手续。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报名合格的单位请于报名时间内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四栋301室)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书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5.2 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规划建设科。电话:0735-265970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联系人:何俊峰 电话:0735-26597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四栋301室
联系人:徐静 电话/传真:0735-216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