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环态垃圾处理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集宁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1、项目名称:集宁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
2、采购文件编号:JZC2013-G010
(二)招标内容:
集宁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和图纸。
二、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时,报告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二份进行备案(加盖公章有效):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500万元。);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必须是所投核心设备(碟管式反渗透DTRO)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核心设备(碟管式反渗透DTRO)生产厂家直接针对本项目对代理商的授权书(否则视为无效);
7、必须提供3个及以上同类业绩(工艺为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且已经在国内通过竣工验收);所提供的业绩中至少有一个连续稳定达标运行一年以上(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日期为时间节点计算工程的稳定运行年限);(以上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县级以上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否则视为无效);
(三)审验投标企业的资质原件时间、地点
2013年7月23日上午10:00在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208室,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与公证处公证人员共同审验投标企业资质原件,发放资质审验合格书,无法提供资质原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企业可在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17:00时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四、答疑时间、地点
2013年7月23日上午10:00时在集宁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3年7月30日下午14:50时前由专人送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财政局采购中心,逾期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2013年7月30日下午15:00时在集宁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47号;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王巍彬
联系电话及传真:0474-8155125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环态垃圾处理中心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3704747818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