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FJ20130183
1、建设单位: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资单位:吴江新友投资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汾湖经济开发区西部污水厂一期工程(办公楼及附属设施)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121.5m2 投资估算:约4800万元
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地点:汾湖镇利群路东侧
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8月10日至2014年11月13日共461日历天
6、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吴江区2012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A)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7、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 。
(3)投标人及其拟派选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需符合苏建招〔2006〕372号文第十四条之规定。
(4)申请人必须列入2013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II)组及以上或者2012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预选承包商名录(II)组及以上。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网上投标。
9、请申请人于2013年7月8日10:30时至2013年7月12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加密狗登陆“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加密狗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5日13:3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在规定地点递交书面资料,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书面资料的,视为逾期送达。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8月5日13:30时
(2)地点: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3、评标办法:按吴建招〔2008〕3号 、吴住建规〔2011〕8号
14、招标文件售价:220元/份(投标人需到相关银行开通“网上招投标苏付通结算”服务,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15、本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7月8日。
16、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建设单位(章): 招标投资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联系人:包文兵 联系人:柳雪江 联系人:王燕
电 话:63135572 电 话:63688195 电 话:6340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