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受防城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委托,现就防城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改造工程
二、 项目编号: GXXMGL-ZB-(FC)2013135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A 分标 |
1 |
填埋库区覆HDPE膜 |
约 |
B 分标 |
1 |
调节池覆HDPE膜 |
覆盖面积约 |
C 分标 |
1 |
钢板路基箱 |
60 块 |
2 |
改进平台 |
1 块 |
六 、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A 分标投标人资格: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B 分标投标人资格: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 投标人必须提供 2010 年以来具有与此次招标工艺(浮盖施工)类似的壹个以上(含壹个)项目施工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验收报告,如为劳务分包项目的业绩,必须提供分包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注明业主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以便核查)。
C 分标投标人资格: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钢板路基箱供应商;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2. 发售地点: 防城港市桃花湾广场金鹰小区E-20号2楼 。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售后不退。
4.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由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原件核查),核 查通过后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其中 B 分标还需要提供 2010 年以来具有与此次招标工艺(浮盖施工)类似的壹个以上(含壹个)施工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验收报告,如为劳务分包项目的业绩,必须提供分包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注明业主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以便核查);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分标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B分标为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C分标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投标人应于2013年7月30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现金存入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 7 月31日9时30分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防城港市分部(防城港市桃花湾广场金鹰小区E-20号2楼)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7月31日9时30分在 防城港市桃花湾广场金鹰小区E-20号2楼 开 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法定代表人须 携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 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www.fcgszfcg.gov.cn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单位联系人:张文汶;联系电话:139078011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丽逢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桃花湾广场金鹰小区E-20号2楼
联系电话:0770--2880455 传真:0770-2880455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770-2816062
十三、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6102369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