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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城市北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厂外配套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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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1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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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安市城市北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厂外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明发改投资[2012]2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永安市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308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建为近期0.5万m3/d,远期1.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SBR工艺。总投资约238万元(工程量清单中不含管材主材费,管材由业主自行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含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年检 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和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应在本省注册登记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

3.3.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查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第2节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废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11 日至   2013 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农民工 工资 保证金的提交 :

6.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法人注册地不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叁拾 万元 ( 叁拾 万元人民币), 法人注册地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企业 在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缴纳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6.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方式: 法人注册地不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企业 应于2013年7月23日下午17:00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指定账号, 法人注册地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企业 在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缴纳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 农民工保证金汇到指定的农民工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年7月23日下午17:00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 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8.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 ) ,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永安市莲花山 ,邮编: 366000 ;

联系人: 林女士 :电话 15392305003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湖滨路616号 ,邮编: 366000 ;

电话: 0598-3667677 传真: 0598-3667677 ;

联系人: 小王、 小黄 。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 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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