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安仁县永乐贵金属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招核【 2013】 58号文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安仁县永乐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安仁县永乐贵金属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仁县永乐贵金属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安仁县灵官镇工业园
2.3投资规模:总投资 19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划分为 1个合同段,主要内容为建设烟气脱硫处理系统、脱硫废液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县财政预算评审资料。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须确保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年检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 3年有类似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于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注明项目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④建造师证书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投标人需完成现场调查和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证明材料;
⑥外省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等资料(若有,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⑦类似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上述所有资料备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招标人留存;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投标人弃权处理。
6、踏勘现场和标前预备会
6.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完成工程的现场踏勘调查,取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到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各潜在投标人凭招标人开具的完成现场调查的证明材料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登记证明材料以及本招标公告中其它的要求和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安仁县永乐贵金属有限公司
地 址:安仁县灵官镇工业园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13487873046
招标代理: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人民东路 38号东一宾馆北栋 11楼
邮政编码: 410016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13347311991 15973113467
传 真: 0731-85235479转 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