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和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 的委托, 就“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新城路北及国泰广场片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及楼梯清扫服务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 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目的、简要技术要求:
1 、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新城路北及国泰广场片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及楼梯清扫服务招标(招标编号:HS
2 、目的:将确定中标供应商,为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提供新城路北及国泰广场片区的垃圾收集及楼梯清扫服务。
3 、简要技术要求: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新城路北及国泰广场片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及楼梯清扫服务。 本期服务有效期: 从合同签订生效后 的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 、 投标人应当已在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完成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营运登记备案;
3 、投标人应当具有 环卫垃圾收集车辆 等服务运输工具(需提供如发票、行驶证、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能应付日常和应急垃圾收运服务;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 、招标文件公示期: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 7 月15 日至2013年7月24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邮购 。
4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 。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已在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完成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营运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
4 、拥有服务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四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9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 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
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8月9日10:00时(北京时间)。
4 、 开标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 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2278/0750-3503824
传 真:0750-8812343/0750-3503827
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