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增发改投[2013]191、192、193号、增水农水[2013]4、5、7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增城市派潭镇亚如冚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增城市派潭镇利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增城市派潭镇双合寮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施工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派潭镇亚如冚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增城市派潭镇利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增城市派潭镇双合寮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温工 联系电话: 137633163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 15876526162
招标监督机构: 增城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 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派潭镇亚如冚村、利迳村、双合寮村
四、项目概况 共设21个污水处理系统,亚如冚村(仙塘社、水口店社、寨头社、新屋社、黄泥柳社、大坑冚社),利迳村(利迳社、佳马冚社、石屋社、阮屋社、上山贝社、下山贝社、洪桥社、焦坑社)及双合寮村(双合寮村村委、马口圳社、黄竹塘社、双合寮社1、双合寮社2、黄狮田社、荷树墩社)的(人工湿地、格栅、沉砂池、厌氧池、管网安装、绿化等)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和说明)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2013- 3713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①招标内容为:共设21个污水处理系统,亚如冚村(仙塘社、水口店社、寨头社、新屋社、黄泥柳社、大坑冚社),利迳村(利迳社、佳马冚社、石屋社、阮屋社、上山贝社、下山贝社、洪桥社、焦坑社)及双合寮村(双合寮村村委、马口圳社、黄竹塘社、双合寮社1、双合寮社2、黄狮田社、荷树墩社)的(人工湿地、格栅、沉砂池、厌氧池、管网安装、绿化等)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②建设规模:工程设21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亚如冚村该项目共设六个污水处理系统,利迳村该项目共设八个污水处理系统、双合寮村该项目共设七个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厌氧水解池”、“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工艺,铺设截污管网,建设格栅井、沉砂池、厌氧水解池、人工湿地和计量槽。 (详见施工图纸和说明)
③招标控制价:5658636.86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3年07月16日至2013年08月05日09时30分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 2013年07月16日至2013年08月05日09时30分
2. 开标时间 2013年08月06日09时30分 。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无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将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具体要求按照中共增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和增城市监察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工程项目投标人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增纪发[2012]11)。实行,详情请登录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read.asp?NewsID=600)查阅,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城市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32855763)。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860622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v2.0.06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 方可发布。
招 标 人: 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