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石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化学物品”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1 、项目名称: 石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化学药品采购
2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SM2013-J-098
委托代理编号:/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 、供应商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下列规定:
4.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或门店且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一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4.1.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相应产品的售后服务能力;
4.1.3 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4.1.4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专业设备、人员和能力;
4.1.7 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基本资料;
4.1.8 必须提供实施同类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为准);
4.2.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 从2013年7月16日起至2013年7月22日止,(每日9:00~12:00,15:30~17:00)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 和 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携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 、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依法纳税及购买社会保障资金证明;③本章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需验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 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谈判文件。
5.2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
6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及谈判时间和地点为:2013年7月25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石门县政务服务中心) 。
6.2 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 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于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 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 或者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并 不得将该供应商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
6.3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大会仪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
7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石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联系人:覃场长
电 话:15115658219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736-5326808
传 真:0736-5326959
地 址: 石门县建设局九楼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主任
电 话:0736-5169508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0736-515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