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受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委托,现对 2012 年中央第二批主要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污染源排放过程自动监控试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2012 年中央第二批主要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污染源排放过程自动监控试点项目
标书编号: GC ( QH ) GZ-HW-2013-019
二、 投标项目简要说明:
2012 年中央第二批主要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污染源排放过程自动监控试点项目共 2 个包,预算控制总额度为: 96.85 万元。
分包内容如下:
包号 |
名称 |
预算控制额度(万元) |
1 |
火电厂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试点项目 |
42.85 |
2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试点项目 |
54 |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规定;
2 、投标企业的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必须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 年 7 月 16 日至 2013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4 : 30-17 : 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长江路 53 号汇通大厦 6 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 / 包;邮寄费:人民币 50 元。
4 、其他有关事项: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购买招标文件需邮寄的投标商,请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及标书费的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gcqhzbyxgs@163.com ),我公司将在收到邮件后 24 小时内审核并寄出招标文件。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我公司概不负责。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3 年 8 月 5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前;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长江路 53 号汇通大厦 6 楼);
六、 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 2013 年 8 月 5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开标。
2 、开标地点: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招标单位: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185797
2 、招标代理机构: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971-6278764 (传真)
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