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3-103--有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车采购项目(包件二、包件三)招标公告(第二次) 开始时间: 2013-07-19 00:00:00 截止时间: 2013-07-26 16:30:00 开标时间: 2013-08-19 09:30:00 采购目录: 环卫专用车辆 招标项目编号: DLJ2013-033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撰写人: 奉贤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 环卫车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环卫车采购;
2 、采购编号: DLJ2013-033 ;
3 、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包件二: 3 吨自卸式垃圾车 1 辆( 30 万元);
包件三: 3 吨铲车 1 辆( 19 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 www.shzfcg.gov.cn 或 www.zfcg.sh.gov.cn );
3 、本项目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车辆的最终制造商厂家或者是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
4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注:同一品牌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任意一家代理商)不得在本项目中重复报名,否则报名均无效。
三、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 若不是所投包件车辆的制造商,需提供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如是法人,请带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四、报名及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4 : 00—16 : 30 时,委派授权代表携带需提交的资料至奉贤区采购中心-奉贤区环城东路 383-399 号丽洲大厦 19 楼购买招标文件,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截标、开标
截标时间: 2013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 : 3 0
开标时间: 2013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 : 30
地 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 383-399 号丽洲大厦 19 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 383-399 号丽洲大厦 19 楼
联 系 人:董靓静 倪忠平
联系电话: 021-37563193 、 13501798717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