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夏弘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发【2013】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弘德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项目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包括粗格栅井、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淀池、调节池、终沉池、接触池、污泥池、污泥提升泵池、鼓风机房、变配电用房、加药间、脱水机房、生产辅助用房等)和集污管网。2013年,按照总体规划主要实施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建设规模为1万m 3 /d(5000㎡+5000㎡的污水处理池2座)。
2.2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土建和5000m 3 污水处理设备、辅件设施、高低压变频控制设备工程;二标段为外管网工程;三标段为高压接入工程;四标段为工程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报建造师须持有本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报建造师须持有本单位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派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按现场需求满足配备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7月23日,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http://www.wzzw.gov.cn )报名。
4.2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红寺堡区检察院出示的无行贿受贿档案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13年8月12日 下午15时00分。
5.2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夏日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弘德工业园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25层
邮 编: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黑晓军 联系 人:刘伯宇 贺彦霞
电 话:18995323560 电 话:0951-5123359
传 真: 传 真:0951-68902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nxtyzb@126.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nxty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