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垃圾中转站三期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水县垃圾中转站三期工程已由“建发改投资[2013] 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水县西部发展区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063.27m2
2.3项目总投资:867.3万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独立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省外投标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州外投标申请人应按红河州建设局公告第 5 号《红河州州外企业入州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注:目录内的投标申请人不用办理入州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注:名录内的投标申请人不必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 www.hhzy.net )报名并至5.4条规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4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个旧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建水分部(建水县公安局对面盐化公司内二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5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 13日 15 时 00分,地点为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水会堂西院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 www.hhzy.net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白文
地 址:建水县
邮 编:654399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3887335548
招标代理机构:个旧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碧莹
地 址:个旧市金湖西路建设广场北楼一单元二楼
邮 编:661000
联 系 人:陈思琦
电 话:7707125
传 真:0873-2148309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