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城镇(阿其玛克镇)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已获批准(师民发办字【2012】10号),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资格和有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皮山农场污水处理厂包括:新建光荣路中途提升泵站:35.68㎡,污水提升泵房:458.55㎡,污水处理厂综合用房:164.43㎡,氧化塘2座,土沉淀池2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资金来源为兵团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地点为皮山农场。
3、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施工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且信誉和类似业绩良好的施工单位。
4、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施工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原件)、进疆备案册(区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在和田市屯垦路15号昆仑宾馆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联 系 人:郑仕军
联系电话:15292846688
招标代理: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事地址:和田市屯垦路15号昆仑宾馆
联 系 人:赵女士 付伟
联系电话:13999208545 13999806004